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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徐州房企将被“打分评级”!不合格就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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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3 11:57
  • 33586
  • 责任编辑:徐州事长
10月10日,徐州的开发商再次迎来暴击!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徐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10月10日,徐州的开发商再次迎来暴击!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徐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大体意思就是要对开发商进行打分进行划定A、B、C三个等级,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等手续进度!

信用等级按信用评价分计算所得,分为A、B、C、三个等级。

1

A级的信用主体差异化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建设单位扶持资质晋升;

(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许可,可采取优化审批程序等激励性措施;

(三)在生产建设活动中给予相关支持,采取容缺办理、加快办理等激励性措施;

(四)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奖项评选;

(五)对其在建项目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依规实施常规监督抽测。

2

B级的信用主体差异化管理措施如下

(一)在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备案、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中,重点审查、限制采取承诺制办理;

(二)对其在建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规采取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增加监督抽测内容、数量和频率;

(三)信用主体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管理履职月报制度。

3

C级的信用主体差异化管理措施如下

(一)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发出通报,将“黑名单”信息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的可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下一开发楼盘施工许可;

(三)在其新开发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所有审批、备案、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中,重点审查,禁止采取承诺制办理;

(四)取消其参加当年由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资格;

(五)对其在建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规采取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大幅增加监督抽测内容、数量和频率;

(六)信用主体徐州地区负责人实行生产建设活动管理履职月报制度。

4

另外,出现以下行为将会直接影响信用等级!

信用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降低一个信用等级,且至少保持六个月:

(一)建设项目发生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建设项目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日期延迟交付90天及以上或开发建设过程发生停建180天及以上现象(以各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相关材料为依据),且信用主体负主要责任的(不可抗力除外);

(三)同一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或集中交付后因质量安全问题发生两次以上集体上访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且信用主体未及时做出有效处置的;

(四)同一开发建设项目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且信用主体未及时做出有效处置的;

(五)在信用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购房人直系亲属除外),经约谈后仍不改正的。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规定,且商品房销售后,不能及时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造成购房人无法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引发投诉的。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预(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信用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且至少保持一年,同时上报省住建部门建议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一)建设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义务的。

该细则2020年11月10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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