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州维权的楼盘越来越多,这已经是本月以来楼事君听到的第三个楼盘维权事件了!前几天融创淮海壹號声势浩大是维权,闹得人尽皆知。今天一早,绿地梵顿公馆不声不响地被拉横幅遭维权。
现场照片
据业主反映,此次维权主要有两点:
问题一、开发商延期交付。
业主传来的购房合同详情
合同定于8月31日前交房,却一拖再拖,截止到发稿工地仍是一片狼藉,毫无交房意向。
9月底业主论坛维权
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针对事件的解答
问题二、绿化缩水,面积不达标
绿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绿化不好,直接影响生活质量。
绿地梵顿公馆项目绿化实景
项目效果图
据绿地梵顿公馆的一位维权业主透露,当他们正充满期待的来到自家小区发现,整个小区的绿化环境与之前买房时看的沙盘样子很多都不一样,加上房屋延期交付令业主心理落差不断加剧,众多业主纷纷选择维权。
绿地是进驻徐州最早的大牌开发商,在徐州开发的项目也有不少——绿地世纪城、绿地商务城、绿地之窗、绿地高铁东城、绿地泊林公馆、绿地山湖壹号院、绿地工润和平壹号、绿地商务城梵顿公馆、绿地理想城等。绿地品牌也成为新城区的品牌代表之一。
截止到发稿,楼事君获悉:绿地方面已经开始与业主积极进行洽谈,具体结果楼事也会持续进行关注报道!
为了方便大家正确高效的维权,楼事君也为大家整理了部分正确维权小知识。
1、开发商因故延迟交付怎么办?
关于延迟交付有合同约定参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适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宣传中绿化面积严重缩水怎么办?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楼书)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可否退房?
我国法律除了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给购房人使用前,必须对商品房进行验收,非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外,还规定开发商不能因交付给购房人的商品房是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免除其质量责任。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